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湖北日报讯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刘旭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2024 年 8 月 31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同一天,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公布了修改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自 2024 年 12 月 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法》的修改,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树立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强化了进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构建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进展具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切实抓好修改后《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此,全省安监系统要紧密结合上述要求,从推动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立足安全生产事业长远进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增强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一)抓住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做好宣传教育
要在广泛宣传动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对象进行教育培训
一是市、县、乡三级政府领导干部
通过学习使其重点明确和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原则方针、责任分工、基本制度等内容
二是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其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还应教育其明确和掌握部门监管责任、监管内容、执法监察、职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