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仔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达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四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设部建[1997]83 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24]75 号),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第五条 管理职责:(一)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二) 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三类人员的取证、延期培训
(三)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本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及考核,并对变换工种或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七条 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八条 新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熟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掌握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