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 入职指引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一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 6 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 个半小时
其中工作时间为: 夏季:上 午: 08 :00 - 12 :00 午餐休息为: 12 :00 - 14 :30 下 午: 14 :30 - 18 :00 冬季:上 午: 08 :00 - 12 :00 午餐休息为: 12 :00 - 14 :00 下 午: 14 :00 - 17 :30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3)矿工一次扣发一天三倍薪金,年度内矿工五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00 - 8:30 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请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所有职员如需调休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调休
如未征得同意而不来上班的视同旷工
5、以上四点有其一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