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实 习 聘 用 协 议 书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由乙方代甲方向学生宣传甲方情况,为甲方组织提供实习生人选及面试场地,经甲方面试选定,双方确定同意的实习生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备检查。二、甲方应遵守推举实习前应诺的待遇。三、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实习生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及员工守则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实习生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纪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具体问题与实习带队老师联系。四、甲方在学生正式进入实习期前,需对学生进行培训,培训期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培训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正式进入实习期,实习期从 2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6 月 30 日止。五、如乙方提供学生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学生实习,退回乙方。五、根据职业教育特点,甲方在乙方实习生正式进入实习期后,向乙方支付教育培育费(捐资助学): 50 元/月/人,合计人民币: 4200 元(大写: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教育培育费。六、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及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有严重违纪或不适应工作,甲方经与乙方磋商后,可随时终止其实习期,退回补偿费,并退回乙方。实习期满,甲方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评出实习成绩等第。如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甲方予以安排工作。七、实习期间,学生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由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再作出处理。实习期满后,甲方可与实习生签定有关合同,学生离开甲方的,按学生本人与甲方的合同或有关规定处理。八、实习期间,甲方向乙方实习生提供下列福利待遇:1、 在岗工作服及必要的劳保用品;2、 向实习生提供每生每月 400 元工作津贴;3、 还提供:九、实习期满后待遇:如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被甲方录用的,按甲方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十、省、市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如下达上大学指标,按规定,经学校推举上大学的实习生,可以终止实习,以集中精力复习迎考,甲方应予以支持。十一、甲乙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精神,进展协作关系,双方信守本协议,若有变更、异议,需经双方事先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中止或修改本协议书。十二、双方签订协议后,实习生进点实习。若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情,甲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帐 号:附件:面试录用名单(由实习生本人签名)姓 名性 别班 级学 号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