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小区智能化系统供货和安装合同项目名称:包头科大花园项目 (案名:首创●加州郡府) 发包方(甲方): 包头原创香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南路 106# 签订日期: 2024 年 8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小区智能化系统供货和安装合同发包方(甲方): 包头原创香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__2024_ 年_ 8_ _ 月 _ 日 签 订 的 《 小 区 智 能 化 系 统 供 货 和 安 装 总 合 同 》 ( 编 号 : )为依据,甲方 包头科大花园项目 的小区智能化系统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承包范围乙方供给甲方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并负责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及竣工验收。工程范围包括:1)住宅楼门禁可视对讲系统: 1# 楼 — 26# 楼共 26 栋; 2 )保安监控系统:北区地面道路及公共场所、电梯 轿厢、车库出入口及停车监控系统; 3 )车库管理系统: 1#-10# 车库。(方案图 作为附件三)注:车库管理系统与住宅楼门禁及可视对讲系统实现一卡通。第二条 合同价款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包供货、包税费、包运输、包安装(含安装设计)、包调试及负荷试验、包工包料、包通过本合同约定的一切验收、包工期、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根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承包 小区智能化系统的供货及安装。本合同的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2、结算方法:本合同中确定的合同总价是在甲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见附图)的基础上确定的合同总价,其中包括设备价(附件一)、安装及辅材费。实施过程中如甲乙双方需调整设计,增减主要设备,以设计洽商为准,设备费按合同附件一中的单价调整,安装及辅材费按合同预算中相应项目执行。3、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 3%,则甲方可根据超过部分的 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本项目为分期实施,分期步骤为:Ⅰ期:7#、14#--16#、20#-24# 9 栋住宅及 1#、2#车库;Ⅱ期:8#--11#、17# 5 栋住宅及 3#--8# 6 栋车库;Ⅲ期:1#--4# 5 栋住宅及 9#车库;Ⅳ期:5#--6#、12#--13#、18#--19#、25#--26# 8 栋住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