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展位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鸿基(湖南)房地产进展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湖南宏通装饰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展位的设计和布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项目:湖南长沙第 31 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橄榄君庭展台装饰 2
工程地址:湖南红星国际会展中心3
施工内容:详见展位设计布展效果施工图4
工程开工日期:2011 年 5 月 20 日 5
工程竣工日期:2011 年 5 月 24 日 工程总天数:4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项目总金额(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圆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本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材料供应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投标报价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本项目总金额的 50﹪ 作为工程材料款;本项目工程完成后验收合格,即支付本工程项目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 1 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5%
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 2 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但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5%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或采购的原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