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艺品手工加工合同甲方:乙方: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加工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手工花所需的原材料及生产工具,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甲方。第二条、交货 交货时甲方负责运输,具体操作根据当地劳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第三条、来料数量和质量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报损率须低于 10%,并符合工艺标准,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原材料,应向乙方支付停工待料的损失。第四条、加工数量和质量 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第五条、加工费与付款方式 甲方须在每次提货时一次性付清加工费、具体价格为: 纸花 28 元/打,中型花 35 元/打,大花 52 元/打,此价格执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上为最低价格,可根据市场变动上浮,甲方须不断提供附加值商的加工品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即可进行加工。第六条、合同有限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限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后,在相同价格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签约权,(甲方不负责乙方在劳动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别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 乙方: 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