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差旅费用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法律规范公司差旅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有关事宜。2 出差程序2.1 员工奉命或因公务需要出差实行逐级报告制,一般员工须事先征得所在部门经理核准,出差期在 3 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2.2 出差人员若需向公司财务暂支差旅费的,需填写“差旅费暂支单”报部门经理核准和财务总监审批。2.3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上级叙职。2.4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须在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先报财务总监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向财务部报销。若有暂支款的,报销时当即结清。3 交通费3.1 在市内(包括郊县市,以下同)出差,公司鼓舞乘座公交车辆,如因特别情况需乘座出租车的,必须由上级领导核准,每单次乘座出租车费用严格控制在 30 元以内,出租车票后须注明事由、行程及时间;并要求在一周内报销。3.2 市外出差,则尽可能乘座公交车,特别情况可乘座出租车,在出租车票上须注明事由、行程及时间,并要求在返回后一周内报销。3.3 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标准参见表一。表一、乘坐交通工具上限标准表:级 别火车、长途汽车(上限)轮 船 ( 上限)飞 机 ( 上限)部门经理以下级别硬座、硬卧二等舱经济舱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软座、硬卧一等舱商务舱总经理软座、软卧头等舱头等舱3.4 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或汽车运输公司的票根,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凭证者,由出差人详细填写凭单。3.5 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或船票存根。3.6 因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总经理核准并凭飞机票根报销。3.7 乘坐出租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详细填写凭单。3.8 驾乘自备车办理公务者,可以报销相应的燃油费(享受交通燃油补贴者除外)、过境费、停车费等,报销时须在发票上注明事由、行程及时间。3.9 享受交通燃油补贴者,确因公务繁忙,超出交通燃油补贴定额,超出部分另行写超支申请报告(附发票),写明事由、行程及时间,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报销手续。3.9 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出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3.10 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可购同席卧铺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住宿费4.1 市内出差,原则上要求当日赶回,不可留宿。特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