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耐驰汽车黑匣子独家经销合同甲方: 乙方: 本协议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安耐驰汽车黑匣子产品(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及其配件、选件,以及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和认可01 根据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作为省贵州省 地区_______市(县) (以下称经销区域)合同产品的地面销售经销商,乙方接受这种委任并承诺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履行这种委任之下的所有约定义务。1.02 乙方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销售和市场推广,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销售、市场推广及其他行为。1.03 乙方在其被授权的经销区域内应保持足够的销售力量;对面积较大的经销区域,乙方 应通过设立分支营业场所或设定分销商保证对该区域的销售覆盖。 第二条 独家经销权2.01 甲方严格执行独家授权。 2.02 甲方为维护市场的价格体系和独家经销体系,一次性收取乙方人民币 贰仟 元作为市场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放弃独家经销权,本合同不生效。2.03 假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被甲方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扣除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被扣除金额汇至甲方指定帐户,以补充乙方市场保证金之不足,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权,并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销售目标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01 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经销商,应在经销区域内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并尽最大努力销售甲方产品,完成每月目标销售量。每月 25 日至月末,甲方将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下月的目标销量。3. 02 本合同首批订货金额为 万元。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在甲方通知乙方订货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批订货,否则,甲方视乙方放弃独家经销资格,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3. 03 为确定实际销售量之目的,乙方应于每月 25 日之前据实向甲方提交库存记录,包括乙方截止于该 25 日前的所有“产品”库存的全部记录。上述纪录应标明产品代码。该库存记录被视为核算实际销售量的依据。本合同项下提及的“实际销售量”均以上述标准确定。3.04 合同期限内,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当月销售目标量,则视为乙方无法全面履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退还保证金。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除外。第四条 订货及交货4.01 乙方订货时应向甲方传真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