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告供应商合作协议合同编号:手工书面申请单甲 方: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 乙 方:珠海汇合装饰有限公司地 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碧海路 38 号电 话: 电 话:0756-2225222传 真: 传 真:0756-2225444开户行: 开户行:光大银行香洲支行帐 号: 帐 号:7807 0188 00000 1333税 号: 税 号:4404 0177 0185 881 邮 编: 邮 编:519000乙方为甲方广告供应商之一,为甲方提供广告设计、制作服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共同拟定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协议期及提前终止:1-1 本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2 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1-3 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终止本协议后开始结算未结账务。终止日前未履行完毕的事项继续履行。二、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2-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包括:(1)、堆头、货架、展柜等生动化陈列设计、制作; 2-2 服务要求详见“广告订单”。三、广告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以“广告订单”的形式确认甲方的每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价格,该“广告订单”是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3-1“广告订单”的运作方式:甲方填写完毕“广告订单”和“平面设计确认书”后,由甲方以传真或其他形式送达乙方;乙方收到“广告订单” 和“平面设计确认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后如无异议,签字盖章后传真或以其他形式送达甲方并按本协议及“广告订单”和“平面设计确认书”的要求履行。否则视为不接受。3-2“广告订单”需甲乙双方签署后始生效力。传真件有效。四、专门负责人为便于乙方掌握甲方制作要求,乙方应安排专门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指导,并由该专门人员负责指导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专门负责人姓名: 、电话: 、手机: 、E-mail: 。如有更换,甲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专门负责人姓名:李冰、电话:0756-2225222、手机:134 2500 2233、E-mail:ZH2H2G@126.COM。如有更换,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五、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广告订单”。六、交货:6-1 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详见“广告订单”。6-2 乙方承担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七、验收标准、方法。7-1、验收方法:根据样品验收,如无样品,根据“广告订单”的要求验收,如有异议,自收到货物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