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安施工合同合 同 编 号:YQ(Z)SWGCHH-130202发 包 人 : 湖 南 永 清 水 务 有 限 公 司承 包 人 :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 发包人(全称): 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经 发 包 人 组 织 招 标 , 承 包 人 自 愿 投 标 , 双 方 平 等 协 商 ,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工程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怀化市李公湾村 3、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1)、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工程以及附属工程(即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2)、安装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艺、电气(含自控)工程(包括甲供设备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单体调试及整体静态调试直至所有设备热负荷试车及运行达到考核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质保期结束为止。二、合同工期1、施工总工期: 240 日历日,2024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由于如下原因工期可顺延,但必须进行延期签证:(1)、发包人批准的工期延期;(2)、因不可抗力的停工。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付款方式1、本工程包工、包料(包含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现场验货、计量、卸车、保管、制作、辅材、现场就位及安装等费用,不包含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采纳固定总价方式,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该价格包括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文物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措施项目费、试验费、检测费、赶工费、验收备案、风险费与相关单位协调费、配合费(含发包人另行发包项目的配合费等)等其他一切费用。说明:(1)、所有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 (GB50500-2024),如土方量按施工图计算,综合单价中包含放坡等因素。(2)、合同执行期间除本条第 2 款约定可调整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政策调整的变化,由此引起的费用不作调整。措施费包干使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调整。2、变更价款(1)、变更计量: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先根据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