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材料、设备委托代购合同甲方:湖南省大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湖南省大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 代购大同沁园项目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止。 第二条 代购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需一切材料、设备(另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由乙方代购,代购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法律规范及甲方招标文件及相应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报甲方现场代表复检备案,具备相应的质检报告后方能在工程中使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材料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材料发票必须正规、有效,且需提供材料销货清单,材料发票上购货单位名称为湖南省大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 元以上的材料款由甲方直接支付;3000 元以下的材料款由供货单位出具书面委托后,可由甲方直接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将购买的材料设备提供给甲方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根据本工程施工需要或甲方所定时间交付。 二、地点:乙方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双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假如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罚金。 3、材料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