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征地拆迁方) 乙方: (被征地拆迁方) 因 工程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征地拆迁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已搬迁房屋、附属物情况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证等材料,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1
房屋产权属 所有(共有)
房屋用途: ( 住宅 / 店面 / 工业用房 )
房屋的总楼层数 层(房屋所在的楼层数为第 层,第 单元)5
房屋的附属物情况:
第二条 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双方协商决定以下第 种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相结合
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由甲方提供安置房;双方就拟调换房屋的户型、套数、面积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书》
第三条 协议双方协商决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己搬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第一种:经当事人充分协商,双方决定按 (补偿标准) ,确定已搬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具体如下:(一)住宅l
合 法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 补 偿 金 额 小计 元
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住宅用地,尚未基建的,土地面积 亩( 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 元
(二)店面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 元; (三)工业用房1
经 批 准 合 法 使 用 的 土 地 面 积 ( 平方米),扣除未缴纳土地规费 元后,补偿金额小计 元
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小计 元
第二种:协议双方以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对房屋市场价格和安置房市场价格同时进行评估所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为依据,协商确定房屋的补偿金额,具体由双方另行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书》中确定
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的补偿1
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如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