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0 总则1.1 目的为了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分配体系,法律规范员工工资的确定与调整,发挥薪酬的保健与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必盛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
1.3 职责1.3.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解释、及调查、审核、执行工作
1.3.2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执行之核准工作
1.4 相关文件1.4.1《必盛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1.4.2《必盛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办法》1.4.3《必盛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员工异动管理办法》1.4.4《必盛半导体(成都)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1.5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2.0 定义2.1N/A3.0 程序3.1 原则3.1.1 在保障员工最低生活水准的前提下,奖勤罚懒,按贡献分配,兼顾企业进展与实际现状的需要
3.1.2 员工收入与个人工作业绩和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相联系,公平合理,充分体现价值和责任
3.1.3 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经验要求、学历要求、所需专业知识、技能、所任职位难度及责任,结合劳动力市场情况,将公司所有职位分为 20 个职级,17 个薪级(见附表1)
3.1.4 在本制度规定的职级和薪级范围内,公司各级主管可依照各自权限,根据员工的学历、专业职务、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贡献和业绩核定员工职级和薪级或申请变更
3.2 薪酬结构3.2.1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综合津贴+加班工资+倒班补帖+绩效奖金+工龄工资+年终奖金3.2.1 基本工资:是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而支付的工资(见附表 2)
3.2.1.1 员工的基本工资应不低于成都市当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3.2.2 综合津贴: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工作难度及对公司的贡献度而支付的工资(见附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