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园区大石洞区域基础建设建设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书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乙方:洪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或甲方)乙方:洪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洪范基金或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在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推介、基金产品募集推介、资金监管、资产托管等方面开展深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第一条 协议双方简介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拥有庞大、优质的客户基础、广泛的分销网络和国内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是我国最大的公司银行、个人银行、电子银行服务提供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直属分行,是大连市经营规模最大、服务功能最全、经营管理先进、科技水平领先的现代商业银行。在总行总体战略部署的指导下,不断深化改革,加快进展,在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大连市分行的经营规模和多项经营指标在地区同业中居于领先。在当地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1.2 洪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简介洪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目前国内专业从事股权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北京金融工作局审批,注册资本金 1 亿元的专司股权投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是基金管理、产业投资、资产管理和委托理财。洪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专业.诚信.价值”的理念,致力于通过客观、系统、持续的讨论,挖掘被投企业的内在价值,积极寻找企业的上升空间,猎取优于市场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猎取最大的回报。大连分公司经总部授权在大连地区独立开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在项目选择立项方面以深厚的政府人脉为辐射,紧紧依托大连市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方向,秉承丰富的专业经验,利用股权投资基金的独特灵活的方式,重点支持高新园区、花园口、长兴岛等政府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与优质地产开发项目。目前,乙方正在运作的“高新园区大石洞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连市高新园区管委会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管理方、大连市高新园区财政局作为工程款支付承诺方,承担投资建设方融资的银行本金及利息,根据与银行约定的还付责任,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承担 1%的财务费用和 6%的项目管理费,项目建成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