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ZZML110 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 广告装璜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广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广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租的广告位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合法的出租权,不存在有可能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之情形,且符合国家对户外广告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广告位的位置、面积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广告位位于 XXXXXXXXXXXXX 四号楼楼顶。2、广告位面积共 180 平方米(使用面积)。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广告位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给乙方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广告位一次性买断租赁,期限 5 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2、乙方租赁该广告位仅作为乙方品牌形象及业务宣传使用。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广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3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广告位 5 年租金总额为¥:32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上述租金价款为含税总价。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自本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40%,广告位内容按乙方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制作改造完毕。经乙方验收合格后,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剩余 10%作为质保金由乙方留存。合同期满后如无质量及服务问题,乙方在 15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10%的质保金。乙方付款前,甲方应至少提前 5 日提供给乙方合法有效、足额的广告发票。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甲乙各方各自依法承担应缴纳的税费。法律没有规定而与该广告位有关的税费,由甲方负担。该广告位消耗的电费第一年(即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广告位正式使用日至 2024 年的对月对日)由甲方承担,第二年以后的广告位电费由乙方负担。第七条 广告位维护、改造与使用 1、甲方按乙方要求在现有广告牌的基础上进行维护改造,广告内容在租赁期内第一年可以免费更换画面一次(广告灯光照明设施安装、具体要求见附表)。一年期满后,如乙方更换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