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政 务 数 据 治 理 发 展 报 告 ( 2020 年 ) 》 发 布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正式发布《中国政务数据治理发展报告(2020 年)》(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对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务数据治理方面的政策制定、机构设置、平台建设、共享开放等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运用大数据的手段对地方政务数据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社会影响进行衡量,构建形成地方政务数据治理指数,描绘了当前我国政务数据治理的整体样貌,为未来中国政务数据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建议和参考。 一 政策制定与发布情况 为实现对政务数据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应用,党和国家的政策文件中陆续对政务数据治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相关要求。 地方政策整体情况 为积极贯彻中央政策精神,提升政务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制定并发布政务数据治理的相关政策规范已成为我国各地政府的普遍做法。2010 年至今,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出台了125 份省级政府层面与政务数据治理直接相关的政策文件。 从政策出台时间上来看,在2016 年以前,仅有少量省份对政务数据治理投以关注。从2016 年开始,各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的数量出现显著增加。 地域差异分析 横向对比来看,东部地区出台的政务数据治理相关政策文件最多,平均每省为5.55 份,而中西部地区出台的政策文件较少。 整体来看,我国省级地方对政务数据治理的重视程度依然较弱,接近半数省份所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数量都少于3 份。 政策内容分析 “数据共享” 、“互联互通” 、“协同整合” 等主题是各省在推动政务数据治理工作上的重要着力点。 除共享协同之外,北京、广东和江苏等部分省份出台的政策文件也着重关注了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安全管控等问题。还有大量地方出台了鼓励和引导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二 机构调整与设置情况 明确专门的数据管理机构,进行政务数据管理和大数据应用,已成为当前我国各地政府的普遍做法。 地域分布情况 截至2019 年底,我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设立专门数据管理机构的省份为22 个。按照中国七大地理分区标准划分,它们分别是: • 华北地区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 • 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吉林省; • 华东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 华中地区的河南省、湖北省; • 华南地区的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