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 教学大纲 安徽理工大学经管与社科系 二 OO 六年九月十日 2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是各专业公共基础课,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
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 荣辱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现实问题,教育和引导大学生,顺利实现由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的过渡;增 强心理承受力和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的能力;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摆正自我的位置,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和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人生价值观;促进学生形成 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使学生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追求人格的完美;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 识、 法制 观念 ,使之 成长 为“有 理想、有 道德、有 文 化 、有 纪 律”,献身 于 有 中国特 色 社会主义事 业的建 设 者 和接 班 人
二 、课程的基本要求 1 、该 课程必须 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爱 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核心来 展 开教学内 容
引导大学生完善 四 种 认识( 认识社会、高校、职 业和自 己 ),学会四 种 技 能( 如 何 学习 、如 何 做 人、如 何 做 事 和如 何 交 往 ),做 “有 理想、有 道德、有 文 化 、有纪 律”的社会主义事 业建 设 者 和接 班 人,帮 助 学生了 解 时 代对他 们 在 思想、政 治 、道德、法制 观念 和心理素 质方 面 的要求
因 此 ,要求任课教师 要以修订 的本教学大纲 组 织 教学;并 力求达 到 科学性、创 新 性、思想性、启 发 性、针对性和实践 性的统一
每 次 重点 解 决 几 个问题
2 、教学方 式 可 灵 活多样
如 : 理论教学、案 例 教学、课堂 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