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一、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房屋租赁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均应根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但在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下,权利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情形大致有如下几种: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对不定期租赁合同或视为不定期租赁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未根据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 219 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司法解释第 7 条)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因合同内容违法由国家有权机关决定撤消而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利用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
7、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
如承租人擅自搬离租赁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使租赁关系无存续必要而导致的房屋租赁合的解除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仔细履行
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