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张钊承接方(乙方):魏兰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青岛市四方区清江路 160 号2、居室规格:房型 :三室两厅 总计施工面积 150 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15 日5、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15 日工程总天数: 90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陆拾 万元整签订合同后付 18 万元,开工后付 24 万元,验收合格后付 18 万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施工项目或特别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