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租土地合作经营协议书合伙人: 身份证号:合伙人: 身份证号:合伙人: 身份证号:合伙人: 身份证号:合伙人本着合法经营、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友好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就合作经营土地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土地 55 亩,地点:大荔县 ,租赁价格:每亩 150 元/年,租赁期限 5 年,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二、利用所承租的 55 亩土地,全部用于绿化苗木生产,苗木品种根据市场需求,合伙人商定选择进行栽培种植
三、苗木生产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土地租赁费、种子苗木费、人工费、机械费、电费等)均由承租经营合伙人平均分摊
成本投资每月有明细帐目表,进行公示,每个合伙人必须签字认同,每人保留一份
所有成本支出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商定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开支,否则损失自负
四、所有苗木销售,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共同讨论商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决定价格后方可销售,销售须做到每个合伙人知道销售的数量、价格、利润、成本等,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进行苗木销售
销售收入分配,除去成本、税收后的利润,根据即卖即清的办法进行平均分配
五、合伙人的具体分工及管理的措施
1、合伙人事务执行负责人: 王玉龙 2、合伙人财务后勤负责人: 赵子龙 3、技术负责人: 潘步详 4、销售负责人: 薛龙 合伙人事务执行负责人主要负责召集所有合伙人,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进行一些重大事项的讨论、协商
通报经营情况和苗木的管理情况等
合伙人财务后勤负责人主要负责记好帐,把好财务关,确保投资和收入明细,做好每月财务报表工作
抓好雇佣人员的管理工作
合伙人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苗木生产过程的技术,包括日常管护的步骤、植保、栽培、育种等工作
合伙人销售负责人:主要负责苗木的销售,做到大公无私,每笔销售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商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