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投 资 合 同 书甲方: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简称“甲方”)法定地址:宁阳经济开发区代 表 人:张树法乙方: (简称“乙方”)法定地址:代 表 人: 为促进经济进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为 万元,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160 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 0
2、项目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竣工
3、项目建设内容,征地约 亩,主要建设厂房 平方米,办公及配套设施 平方米,主要生产 等产品
4、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销售收入) 万元,税收 万元以上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1、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经甲方规划部门初步选址,项目用地位置拟选址在 (详见园区规划位置图),土地总面积约为 亩
(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
2、土地使用性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以国有土地证时间为准
3、项目征地价格:依据国家、省土地法律、政策等文件要求和规定,甲方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格为 150075 元/亩,乙方以招拍挂成交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
乙方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所涉及的契税等国家土地方面税收,须根据国家相关税法、税规按要求交纳
4、缴款方式:乙方根据 万元/亩土地价格交付土地款
合同签订后在 日内,乙方向甲方首期支付土地款 万元;进入挂牌程序后(即进入公示期),乙方摘牌时,将剩余土地款 万元全部付清
三、土地政策土地扶持政策:甲方按当期土地招拍挂基准价格 150075 元/亩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除乙方以 万元/亩缴纳部格外,其他部分由甲方以扶持乙方企业进展提供免费进展基金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立项审批、规划建设等报批手续,在乙方提供所需文件资料齐备后,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