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DYZC 非定(2024 )018 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德阳嘉韵广告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廉政化宣传标识采购项目 DYZC(2024)公 018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德政采中标〈2024〉 号),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廉政文化标识牌见设计图批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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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6 月 15 日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壹仟壹佰捌拾元整,即 RMB¥37118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送交产品、材料进场须经设计、监理、住建局纪委、甲方共同验收合格方可进场安装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60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德阳市南公园 ,随即在 10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交货验收时须提供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