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无固定期限) 甲 方: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2024 年 11 月 1 日乙方联系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方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张晓 经济类型: 民营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991-5581515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 经营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 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10 层 二、乙方基本情况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女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非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2024 年 11 月 1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新疆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三、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2024 年 11 月 31 日止。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乌鲁木齐 。第五条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 财务部 岗位从事 财务经理 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对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按以下 A 条款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周 一 至周 五 工作,上午 10 点至 13 点 ,下午 16 点 至 19 点 。每周周 六,周天 为休息日。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 运转工作制。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 财务经理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 财务经理 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