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旅行社或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旅游客运公司): 地址: 电话: 一、合同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旅游车辆客运服务达成以下条款。二、合同内容 1、甲方包用乙方 辆旅游客车,车型 、车号 座位 座 。2、行程为: 。 (单程、往返);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行程共 天;3、包车费用:[ ]单价 元《全包价》;此价格含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等;[ ]单价 元《中包价》; 此价格不含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等;{ } 单价----------- 元《净包价》; 此价格乙方不含任何费用,每天净车价;备注:大写人民币《 》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结算方式:甲方合同签订后预支乙方 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付清余款 元;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 3 日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以双方书面形式确认为准。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除特别情况外),如遇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需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3、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费用由双方协议商定(特别情况另行约定)。4、团队结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方面无投诉的,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包车费用。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为已取得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的企业,提供的车辆须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足额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等法定保险,取得了交通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标志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客运车辆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乙方必须安排拥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旅游客运任务,执行长途旅游客运任务时,应按国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3、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驾驶时做到无不良嗜好,并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接打电话,着装干净,用语礼貌,待客热情,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