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行社旅游包车协议(范本)合同编号:用车方(以下简称甲方):(旅行社注册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供车方(以下简称乙方):(汽车运输企业注册名称)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本着法律规范运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确保旅游团队的安全和接待质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旅游包车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使用乙方车辆时,应以《旅行社包车预订单》(见附件)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
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车型、时间、线路、使用车辆的期限(起止日期)等
乙方接到甲方包车预订单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提前告知甲方车号、驾驶员联系方式等
甲方在出团前,应告知乙方该团的导游姓名、联系方式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当年检验年审合格,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包车客运证”,并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安装或更新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要求的规定
乙方应依法投保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
车辆驾驶员应经公安等部门审验合格,所驾车辆与驾驶资质相符,取得营运车辆驾驶员上岗证书
第三条 乙方车辆报到后,甲方导游在出示导游证与司机接洽并经乙方司机核对无异议后,有权确认乙方提供车辆包车标志牌是否按规定摆放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按确认的计划用车,如有任何更改必需按原用车时间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因甲方临时增加用车计划而导致乙方不能提供车辆,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临时减少用车计划,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因预留车辆造成的损失;预报计划确认后,乙方更改确认内容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旅途中,如甲方临时更改用车计划需获得乙方同意
2、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甲方应按该团队预设的计划线路执行,合理使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