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旅行社(组团社):(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旅行社委托合同书:一、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 经营资质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地址设在 法人代表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公司 有效期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地址设在 法人代表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公司 有效期三、甲方的责任1、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并签订旅游合同书。2、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价格并收取旅游款。负责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3、根据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的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四、乙方的责任1、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的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做出向甲方回复是否接团的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2、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履行其责任。3、负责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五、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项告知游客并签订组团合同。有义务告知地接社名称及游客购买游客旅游人身意外损害保险。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务接待质量情况并有义务协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3、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六、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来执行。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是乙方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同时该确认件也是双方之间的对单团的委托接待协议。2、有义务使组团社及旅游者知晓旅游地区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安全事项。3、为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应与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七、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造成旅游团(者)损失或损害,承担其赔偿责任。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承担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