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陕农信 高借字[ ]第 号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址): 电话: 邮编: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 邮编: 本合同双方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事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法律、金融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流动资金短期借款(一年以内,含一年)
□流动资金中期借款(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含三年)
第二条 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最高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借款人可循环借款和还款,借款的余额不得超过最高借款金额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笔借款的期限以借据为准,最后到期日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4
1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2 借款用途的特别约定: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借款人用途仅限于周转性的流动资金
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五条 借款利率、利息及付息方式5
1 短期借款按固定利率执行,月利率为 ‰,如遇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不变
2 中期借款执行浮动利率,一年一定
本年度月利率为 ‰
以后年度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按贷款人规定的浮动系数进行浮动,不再通知借款人
新利率的执行时间为每年 12 月 21 日
3 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 结息方式: □按月结息 □按季结息 5
5 结息日:月末或季末 20 日
6 利息扣收
贷款人于结息次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资金账户扣收
7 如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以付息的,借款人应在本次结息日月末或季末前自行缴纳
第六条 发放和支付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
1 借款人须按约定借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