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木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代理商经销合同厂方(甲方):经销商(乙方):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 ,一致达成本经销合同,共同遵守
一、基本条款: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县(区)销售甲方开发和生产的“ ”牌木制系列产品
乙方开设甲方产品专卖店,并按界定地域进行销售
2、 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前提下,在本协议期间内,享受以下地区经销权与进展分销商权
(1)直接销售地域或辐射地区: (2)可进展分销商区域: 3、 直接工程销售: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承接工程订单,并将该工程销售总额 20%划入乙方作销售计提,但乙方需协助甲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乙方必须及时把正在洽谈的工程订单报甲方备案
山东省地区及甲方关系所属单位或个人的订单,甲方有权进行销售,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无须承担此类订单的售后服务服务义务
4、 工程单的含义:(1)一次性订单超过 150 扇(套)的; (2)同一款式、材质、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 80 扇(套)的; (3)同一款式、规格、材质、墙厚、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 20 扇(套)的;均视为工程订单
工程订单价格由甲方根据所订产品的实际情况具体核算,原则上比同类常规产品的报价低 3—5%
5、 跨区销售:严禁经销商跨区零售
跨区工程必须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并且乙方将该工程销售总额的 25%划入该区或经销商年度销售额内
但该区域经销商应协助乙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一经发现没有经甲方同意跨区工程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扣除一切经销计提
二、甲方义务: 若乙方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并能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则甲方也应履行如下义务:1、价格优惠:乙方下订单时,产品单价按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优惠 50%,按 2024 年版价目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