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人事经理索要双倍工资未果律法网[www
com]案情介绍:胡澜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入职某广告公司,担任人事经理一职,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
今年 7 月,胡澜书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在交接完工作后离职
离职后胡澜向公司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70 余万元
遭到公司拒绝后,胡澜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没有支持他的请求,后他又诉至公司所在地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人事主管的胡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身就存在过错,公司不需支付双倍工资,因此驳回了胡澜的诉讼请求
(稿件来源: 沈阳晚报) 律师说法: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田中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公司未与胡澜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工资罚则制度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案中,胡某明知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不督促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失职,胡某在离职后又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有违诚信
故仲裁委员会、法院均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人事经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索赔案例屡屡出现,人事经理未签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人事经理主观上不愿签订,为日后索要双倍工资制造条件和机会;二是人事经理疏忽,只与单位其他职工签订,而把自己遗漏了;三是单位管理不完善,与工作人员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人事经理也包括其中;四是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人事经理离职时将合同取走,从而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
在司法实践中,人事经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张,一般情况下是不予支持的
首先,人事经理具有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双重属性
作为企业管理者,其主要工作职责涵盖员工招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