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制砂供应协议书甲方: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武靖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因建设武靖高速公路的需要,甲方需要采购机制砂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材料名称及规格机制砂材料规格细度模数为 2
0 的Ⅱ区中砂,表观密度大于 2500kg/m3,堆积密度大于 1350kg/m3
0%,泥块含量≤1
二、合同数量、工期要求及交货地点:1、合同数量暂定为 13000m3,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业主的总体施工进度安排及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提前 7 天通知乙方近期所需材料数量,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送至施工现场
3、 交货地点为: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武靖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 3#拌合站三、材料质量及设备要求1、乙方必须有固定的机制砂场,机制砂场须经业主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生产期间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
未经批准和未经业主备案通过的机制砂场供应的材料不予结算
2、设备要求:(1)破裂机必须有清洗设备,清洗效果达到质量要求
原材料应干净,泥块含量和含泥量符合甲方要求
生产能力为 200T/H 以上
甲方试验检测后对不符合以上质量要求的材料批次数量不予结算
(2)在生产期间,若板锤,衬板,鄂板出现较大磨损或损坏,应及时更换,以保证材料质量
3、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存在质量问题的机制砂材料,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四、单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机制砂材料单价为 元每立方米( 元/m3);按甲方材料过磅数量为准,密度按 1
478 吨/m3折算体积
2、该单价为综合一次性单价,包含机制砂开采、破裂加工、运费、矿产资源税、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除按此单价计算的材料款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材料供应过程中不进行单价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