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房供货与施工安装合同甲方:新疆思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新疆鑫海教育信息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华都景盛苑小区停车管理系统工程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机房建设2、工程地点:石人沟3、承包范围:提供整体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
二、技术要求1、乙方所供设备及附材的必须是由具有国家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同时具有合格证明,在签订交付工程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乙方所供设备必须附产品技术协议书,协议书中主要产品需注明产品的技术性能、附件的品名、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和整系统操作说明等,该技术协议书附本合同后生效
3、屏蔽机房屏蔽等级应不低于 A 级
4、保修期为 1 年
三、所供及安装成套产品(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 价总金额见附件(附后)备注:此单价为大包干价(含土建工程和税金)
合 计 金 额 ( 大写) 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40%的预付款,主要设备进场后 3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 20%,安装完成验收完毕后支付合同款的 35%,保留合同价款 5%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给乙方结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安全约定1、产品质量:所供产品(全套设备及附件)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安装质量: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智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同时必须保证整体设备在使用期间的正常运行
3、质量保证:整体成套设备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质保期 1 年,质量保证金为最终结算总价的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