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承包开发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 县 镇 村;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县 镇 村;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涉及土地的所有权属甲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共设施均不在承包范围内
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并不得买卖、出让、转让、出租给第三方
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坐落于 县 镇 村东
东至 ,西至 ,南至 、 ,北至
甲方保证承包土地的边界与其他单位、个人不发生争议,如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总面积大写 亩(小写 亩),此面积包括 、 、
承包土地的平面界址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内共同 PAGE \* MERGEFORMAT 5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指认确定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土地面积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界址范围内土地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界址范围内土地实际面积为准
承包土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一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用途为土地综合开发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承包土地时的土地条件为交付时的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年期为五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款第一期为每年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每亩每年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承包价款的计算以承包土地总面积 亩为基数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土地面积与甲乙双方共同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