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工程招标工作
非工程类项目招标工作参考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组织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设计、勘察、永久供水、永久用电、燃气、供暖、消防、电信、有线电视、绿化苗木等工程除外)的招标
凡议标的项目,必须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二章 招标工作流程第三条地区公司负责所有工程类招标项目的立项工作,须提交集团的招标立项资料包括:招标范围、总工期与节点工期,工程量(具备施工图纸的须附工程量清单)、当地造价情况、设计条件、施工工艺、现场情况、施工单位资质要求等重要内容
招投标部负责把经地区公司负责人签名同意的立项资料收集齐全后提交招投标中心
地区公司必须对立项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投标单位的征召、选择和资格审查1、集团组织招标项目的合格单位征召由集团公司和地区公司分别负责
地区公司必须提供 3 家以上合格单位
2、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 30 强单位、本省前 5 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3、集团投标单位征召小组的组成: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和材料设备公司为常务组员;根据项目性质,可以加入集团其他相关部门
4、集团确定合格单位流程:集团征召小组采纳背靠背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各 10 家以上单位,集团主管招投标的总裁助理独立筛选确定拟入选单位并亲自或指定专人(一人)向入选单位发正式公函,表达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初步建立合作关系的愿望,向入选单位落实具体情况,邀请有合作意愿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见面,主体等重要战略合作单位必须由集团董事局主席亲自会面
根据需要由集团主管招投标的总裁助理或以上领导带队对最终入围单位进行考察,确定 3 家以上(含 3 家)的合格投标单位
5、地区公司根据《 集团地区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