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楼房保洁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东营市西城西三路科技一村对面新建商业办公楼的室内保洁工作,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商业办公楼楼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座落位置:东营市西城西三路科技一村对面新建商业办公楼
建筑面积:约为 536 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保洁服务,包括办公楼的走廊、电梯、楼梯、扶手、楼梯窗户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清理收集等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自 2915 年 8 月 10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1、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执行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人员提出异议和更换
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2、乙方要保持所派工作人员的相对固定,方便工作
3、听取甲方的意见,保质保量做好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要求1、走廊、电梯、楼梯、扶手、楼梯窗户要洁净清洁
2、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 甲方根据每年 17984 元的标准收取,分别为:保洁人员及相关费用 9648 元(1
5 元*536 平方*12=9648 元),电梯使用费 8333 元(每层 4168*2=8336元)
2、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后 7 日内缴纳费用,乙方应在 7 日内开具正式发票
3、 保洁用品,保洁工具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1、 甲方没有根据所规定的服务期限和收费标准执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逾期没有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