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 屋 出 售 协 议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北京嘉注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丙方对甲乙双方的约定进行见证,甲乙双方承诺按本协议之约定履行各自之义务:一、房屋交易概况:房屋坐落: ,使用面积: 平方米。甲 方 转 让 该 房 屋 的 净 得 出 售 款 为 ¥ 万 元 (大写: 万元)二、房屋现状确认如下:1、 2、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因上述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最终物业地址、建筑面积等相关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因办理上述房产产权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房屋所有权证下发时,甲乙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配合丙方办理此房产相关过户手续;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甲方应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交费凭据原件,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交费单据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交与乙方留存一份;4、甲方、乙方承诺在交房当日进行所售房屋的物业交验手续。物业交验前所售房屋的相关水、煤、电、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物业交验后所售房屋的相关水、煤、电、物业、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保证按本协议约定之价款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房款;甲方应保证在交房当天结算清物业交验前所售房的相关费用;四、丙方权利义务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唯一责任即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媒介居间信息及见证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丙方的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共计: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于签订本协议当天支付丙方。如因支付方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丙方服务费,丙方有权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五、共同声明:1、由于房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之房产不能过户,甲、乙双方同意免责解除本协议,但丙方服务费用无需退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由于该房屋过户的具体方式由甲、乙、丙三方办理,甲、乙双方全力配合丙方办理此房屋的过户及相关手续。六、生效及其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如本协议与《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居间服务合同》(合同号为 1971206)发生冲突,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