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一、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合同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合同档案,维护集团合法权益,特制订《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合同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集团各单位员工均有保护合同档案的义务
第三条 为确保合同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应采纳科学手段,进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二、 合同档案管理机制第四条 合同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第五条 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由集团总经理统一领导,集团进展部负责接收、归档、保管,并监督、指导各公司、中心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集团各单位指定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三、 合同档案管理范围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八条 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四、 立卷归档第九条 合同档案的收集:各单位应由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收集、管理合同档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条 归档时间: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档案,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1、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2、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合同一般性附件、合同签收记录、履行情况记录等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归档
第十一条 归档要求1、材料完整齐全
立卷时,要求将合同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
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
合同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3、集团内合同实行统一编号,便于分类归档
五、 合同档案的管理第十二条 归档办法1、方法:以合同编号分类,并核定合同档案的机密程度,一份合同一卷,按时间顺序排列,卷内文件按主次关系排列,正件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