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纪代理方(下称丙方): 合同签署地: 代理方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房屋着落于武汉市为 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所有 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第二条: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甲方净得价)第三条:付款方式的约定:1,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大写)
同时,乙方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房屋尾款(大写)
2,甲,乙双方约定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当天,见房产局出具的收件单,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假如不配合过户,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总房款 的违约金
3,房屋尾款(大写) 在水,电,煤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结清时,由丙方支付给甲方,同时交割房屋,甲方交钥匙给乙方
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承担方式: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第五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期间工作
保障交易的安全性,甲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假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话,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需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相关证件齐全后随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回给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