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泥供货合同甲方:(购买方)乙方:(销售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货物供应概况1、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吨)标段名称强度等级包装形式品牌出厂价运输价综合价暂定数量合价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路面一标段合同金额:约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上述数量和交货时间为计划数量、时间,具体以施工场地通知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总金额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供货数量计算。2、价格的约定: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装卸费、税金等。本综合单价为施工场地交货价,含税、含卸车费(其中各品种袋装水泥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及其它相关费用。本水泥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作调整。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24 的要求;2、符合 GB 175-2024《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3、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GB 175-2024/XG1-2024;4、缓凝 P.C.32.5、P.C.42.5 水泥按设计要求初凝及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180 分钟;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360 分钟。5、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乙方及时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1、以乙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为依据,甲方委托乙方取样,以每 200 吨作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样品封存 90 天,由乙方保管。在 90 天内,如甲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甲乙双方将乙方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将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及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2、乙方每车次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并在三天和二十八天强度期满后提供水泥的检验报告供甲方做资料。3、乙方提供的水泥采纳袋装的,袋装水泥每袋净重不小于49.5kg,随机抽取 20 包总重不小于 1000Kg,如有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复磅,并以该重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乙方供货的数量不符合上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