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永续债业务(一)产品简介1、基本概述(1)永续债券也称无期债券,指的是不规定到期期限,债权人不能要求清偿,但可按期取得利息的一种有价证券
在国际上永续债券作为混合债务工具的其中一种,介于传统债务和股票之间,集两者的主要优势于一身,发行永续债券的主要目的是扩充中长期资金需求,有助提高资本比率,降低资产负债率
(2)境内长期限含权票据产品概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原中期票据的产品框架下推出境内永续债产品,即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注册机构为交易商协会,界定为中期票据产品(长期限含权品种);发行方式采纳一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发行规模根据经审计净资产 40%的要求独立核算可注册额度;流通市场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人为上海清算所
2、会计处理:符合条件的长期限含权票据可计入权益2024 年 3 月 17 日,财政部制定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该规定定义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发行方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主要账务处理如下:2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下同)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发行方应根据经批准的股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