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协议(补充一)甲方:上海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上海九羚置业有限公司2024 年 8 月 18 日,甲、乙双方就汇丽花园二期(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
一年来,双方均较好地履行了合作协议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为更好的履行《合作协议》,经协商,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一、 双方确认,因成本增加、规划调整及市场变化等因素,原《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销售收入在 6
5 亿元 人民币之内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支配”,调整为“销售收入在 7 亿元 人民币之内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支配”
同时,双方进一步确认,除不可抗力之外,无论市场是否变化,或者开发成本是否增加,该 7 亿元 不再做任何调整
双方同时确认,本补充协议第五条所涉及的车位补偿款不计入 7 亿元 之内
二、 双方同意,由乙方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前,制订一房一价表并报甲方审批,该一房一价表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
乙方有权以高于该一房一价表的价格组织销售,假如以低于该一房一价表的价格进行销售的,应事前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给予购房者的任何折扣优惠,均需自行承担
三、 双方确认,项目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 102387
91 平方米 ,假如实际面积与规划批准面积差额在正负 3%之内的,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 7 亿元 不做调整,假如正负差额超过 3%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
四、 双方确认,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不参加项目的物业管理,乙方可根据法定程序,参加物业管理的招投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 双方同意,车位部分的变现方式为:乙方按每个车位 6
9 万元的价格另行补偿给甲方,车位补偿款应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付清(6
9 万元 X 项目总停车位),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分配的销售代理费中扣减
在付清所有车位补偿款之后,项目停车位归乙方享有
六、 应乙方要求,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