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污水处理系统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附件所列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乙方对租赁物只有在约定使用地点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实行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以及租赁物使用地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五年,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31 日止
乙方只能在 使用租赁物(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五年总额为 40 万元,第一年为 5 万元,第二年 9 万元,第三年 9 万元,第四年 9 万元,第五年 8 万元
2.租金按年支付,合同期每年的第 1 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
甲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甲方购买租赁物的全额价款一次性赔偿甲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