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海、空运进出口运输合作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上海伊普莱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办理国际货运进出口物流业务,现就有关海运、空运、海空联运进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如下:一、责任与范围1.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于甲方安排运出
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托运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订舱本身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和乙方订舱公章,乙方需提供开发票的完整的客户名称
托运单的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的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要求更改船期,目的港,收货人或体积、重量、件数不符,乙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或交运)前主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应及时取得甲方的书面回复以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同意乙方的要求退关(或缓运)、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同时乙方保证货运托单及其他相关单据的内容与实际货物品名及数量一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2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包括:进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
在甲方已经收到所有运费的正常情况下报关退税单据应在货物发运 30 天时间内送返乙方;如因非正常原因导致报关退税单据不能正常退回,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予以解决
1.3 乙方保证订舱出运货物的托运人具有适当有效的出口许可证或出口配额,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例如海关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1.4 甲方根据乙方委托内容向船公司办理订舱等相关手续,除乙方能证明甲方自身在订舱或者选择承运人有过错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