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 XX 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第三章 股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第四章 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方法第五章 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分配及处理的方法第六章 绩效考核办法第七章 激励基金的管理方法第一节 激励基金的授予第二节 激励基金的处理第八章 信息披露第九章 特别情况下股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第十章 附则第十一章 附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深圳 XX 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XX”或“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 XX 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 XX 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的议案和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的议案,制定《深圳 XX 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实施细则》或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是薪酬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第三条 实施股权激励的原则:(一) 对管理人员激励应与企业的经营成果挂钩;(二)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三) 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四) 坚持先审计考核后兑现;(五) 增加奖励的透明度,强化管理监督。第二章 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1设定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确定激励岗位取消激励计划的参加资格取消本年度激励核算和提取激励基金设定业绩目标设定业绩目标设定业绩目标考核考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股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第四条 股权激励制度的激励对象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包括下列人员:(一) 高层管理人员;(二) 中层管理人员;(三) 技术骨干等。第五条 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年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和人才的变化情况,在《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见附件 1,以下简称《年度计划》)中提出当年度具体的激励岗位。在董事会批准《年度计划》后进入公司的新员工假如符合第四条所列条件,薪酬管理委员会可以调整当年度的《年度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新员工可作为当年度的激励对象。注 1:《年度计划》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在公司确定当年度经营计划时提出。第四章 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方法:第六条 以 净资产收益率 作为衡量业绩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