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租赁一事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标的物:租赁标的物:7m³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 台,及其配属零部件、附属设备、工具。车牌号码是: 二、租赁价格和租赁结算方式:1、结算单价:29000 元/月。2、结算时间:每月 1 日支付租金 80%,剩余租金竣工之后一起结清。三、 双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提供主油和乙方操作手食宿。2、乙方负责在租赁期内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辅油相关费用支出。按车辆操作规程执行,保证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3、乙方提供罐车司机,负责司机的所有相关费用和支出。保证司机培训到位,保证车辆行驶和施工安全,不违章操作、野蛮驾驶,由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车辆作抵押转租或转交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5、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和驾驶造成的车辆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全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每月只允许乙方 3 天维修保养时间,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7、乙方司机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遵守我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规定,根据项目部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