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1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 1.2 建筑面积、结构、户型: 1.3工程内容:(见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1.4工程承包,实行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不包料。1.5 工程期限: 90 天(2014年11月18日 至 2015年2月18日)。1.6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 ,其中装修工程部分金额为 ,家具部分金额为 ,家电部分金额为 (详见工程、家具、家电预算书)。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家具家电配置内容的,变更部分款项按实另计,在变更单上体现(此合同金额不含税金)。 1.7工程预算表应当以《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参考基价(长沙地区)》为参考依据(市、州协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参考基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2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经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市、州室内装饰装修协会)核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第3条 施工图纸3.1 施工图纸实行下列第 2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3.2 施工图纸必须完整、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工的要求。3.3 施工图纸所标明的材料、施工方法应符合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制定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Q/OCLK002-2024)的要求。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装修工程或装修项目。第4条 甲方工作4.1 为乙方入场施工制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4.3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4.5 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6 不得强令乙方违章作业。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4.8 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4.9 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工程款。第5条 乙方工作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