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调研报告(共3 篇) 第1 篇:数字检察院调研报告 数字检察院建设的整体构想 建设数字检察院是省院第二个信息化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市院打造数字检察院的部署要求,旨在从理论和实践上完善检察机关的数字化应用体系,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整体提升。在本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全面分析了我市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整体现状,经过充分讨论,对打造数字检察院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构建数字检察院的整体框架有了初步想法,对我市各类信息化软件的分类整合和数字检察院的基本工作界面、工作模式的标准有了初步构想,对如何通过数字化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市检察工作的档次和水平,更好的发挥信息化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进行了认真的思考。通过调查研究,报告如下。 一、对数字检察院的认识理解以及构建的整体框架 我们认为,数字检察院就是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网络表现出来,并在实践中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开展电子政务,使信息科技最终服务于检察工作,实现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并结合有效的管理制度,提高办公、办案效率,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这不仅是检察事业的要求,也同样是时代的要求。也就是说,将检察机关的所有日常活动通过内网网站反映出 来,才能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才能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从信息数字化的角度分析、研究、改进和完善检察机关各个环节的工作。检察数字化的特征应该是环境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地点自主化以及装备智能化。通过网络和电子数据库两者有机的结合,建立、完善检察机关案卷数据库系统、人员管理数据库系统、办公管理系统等,实现案件的远程借调、查阅、流转;对人员的管理、分类自动化;对资产管理的智能化,使平时大量繁琐、复杂的工作变得简单、快捷、高效。根据以上特征,我们认为数字检察院的整体框架应该紧紧围绕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来搭建,由此形成四大系统,即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检察机关动态信息发布系统、检察机关业务办公系统、综合事务管理系统,通过以上系统可以达到以下目标: (一)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网络化管理 (1) 严格网上办案流程管理。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的使用,规范了批捕、起诉、侦查等案件的受案、承办、审批的各个环节,约束了检察官的行为。并通过该系统实现办案时限提醒,避免超期办案。通过案件集中管理程序实现对所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