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章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督„xx‟3号 )、《江西省人 民 政 府 办 公厅 关于印发的 通 知 》(赣 府 厅 字 „xx‟101号 )以 及 《国 家 教育督导团 关于申 请 认 定 义务教育发展基 本 均衡县(市 、 区 )有 关工 作 的 通 知 》(国教督„xx‟1号 )精神 , 结 合 我 省实际 , 制 定 本 实施细则
一 、 指 导思 想 全 面 贯 彻 党 的 教育方 针 , 以 推 进 素 质 教育为 主 题 , 以 实现 教育公平 为 导向 , 以 推 动 县级 政 府 切 实履 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 责 为 核 心 ,积 极 推 进 义务教育学 校 标 准 化 建 设 , 大 力 提 高 办 学 水 平 和 教育质 量 ,逐 步 消 除 县域内 城 乡之间、 校 际 之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异, 努力 适应新时期人 民 群众对均衡、 优质 义务教育的 迫切 需求, 真正把义务教育工 作 的 重点落实到办 好每一 所学 校 , 促 进 每一 个 学 生 健 康 成 长 上来
二 、 基 本 原 则 (一 )公 平 公 正原 则
将 督导评估的 实施、 督导信 息 的 公 开 、 督导结 果 的 公 示 等 置于社 会 监 督之下 , 确 保 督导的 公 平 公 正性
坚 持 督导评估活 动 参 与 的 多 元 性 和 广 泛 性 , 扩 大 督导评估的 社 会 影 响 力
组织 开 展公 众满 意 度 调 查 , 体 现 督导评估的 阳 光 透 明
(二 )注 重实效 原 则
根据我 省实际 , 围 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 入 学 机 会 、 保 障 机 制 、 教师 队 伍 、 质 量 与 管 理 以 及 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