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资 租 赁 帐 务 处 理 及 实 例 发 布 日 期 : 2011-11-24 一 、 会 计 处 理 基 本 流 程 (一 )与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签 订 协 议 , 将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须 是 使 用 过 的 )出 售 给 购 买 人 (出 租 人 ), 分 两 种 情 况 : 1 、 出 售 价 高 于 资 产 帐 面 净 值 (溢 价 出 售 )
( 1 )承 租 人 将 拟 出 售 的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转 为 清 理 , 借 记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累 计 折 旧 ”科 目 , 贷 记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2 )与 出 租 人 签 订 资 产 买 卖 合 同 , 将 资 产 出 售 给 出 租 人 , 借 记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递 延 收 益 — 未 实 现 售 后 租 回 收 益 ”科 目
2 、 出 售 价 低 于 资 产 帐 面 净 值 (折 价 出 售 )
(1 )承 租 人 将 拟 出 售 的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转 为 清 理 , 借 记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累 计 折 旧 ”科 目 , 贷 记 “固 定 资 产 ”科 目
(2 )与 出 租 人 签 订 资 产 买 卖 合 同 , 将 资 产 出 售 给 出 租 人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 递 延 收 益 — 未 实 现 售 后 租 回 收 益 ”科 目 , 贷 记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科 目
(二 )承 租 人 和 出 租 人 签 订 融 资 租 赁 合 同 , 将 资 产 租 回 , 承 租 人 按 资 产 帐 面 净 值 与 应 付 租 赁 款 的 现 值 ( 折 现 率 顺 序 依 次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