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测评操作手册(20 一三年版)目录操作说明一、《四川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整体观察”五种方法采集数据;这些方法在测评中具有互补的功能,以保证对文明城市的综合测评。二、为了保证测评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测评工作应遵循以下操作流程:听 取 汇 报材 料 审 核实 地 考 察问 卷 调 查整 体 观 察结 果 汇 总结 果 汇 总结 果 汇 总问 卷 结 果结 果 汇 总合成指标状态值合成被测评地总分材料审核操作手册申报城市:测评日期:说明一、本操作手册包括三个操作表:“材料审核索引表”、“材料审核记录表”、“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前两个表由被测评城市填写,后一个表由测评人员填写。二、被测评城市还应提供相关材料,供测评人员审核。提交材料的要求如下:1、提供的材料主要为2011 和 2012 年的材料,“材料审核记录表”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提交的文字性材料须经过整理,整理的格式如下:首先提供结论性说明,然后附上原始依据;3、所有材料均须由出具单位盖章;4、所有材料均须编号,编号格式如下:Ⅱ-1-1- ①,“Ⅱ -1 ”代表指标序号,“ 1”代表第 1 项测评内容,“①”代表该测评内容中的第1 个标准;5、可以通过电子索引在网上查询到的材料,提供电子索引即可,不必另行打印或复印。三、统计口径1、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不包括市辖县;2、凡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3、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如果未纳入当地统计范围,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四、审核要求1、形式审核,即测评人员审核被测评城市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说明第二条的规定;2、内容审核,即测评人员根据“材料审核记录表”审核被测评城市是否达到测评体系的相关标准;3、填写“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填写要求见汇总表的说明)。材料审核总目录此表由被测评城市填写基本指标测评内容卷综页码材料出具部门Ⅱ-1-1 理论学习与宣传Ⅱ-1-2 干部教育1-3 创先争优活动Ⅱ-2-4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Ⅱ-2-5 依法行政Ⅱ-2-6 行政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Ⅱ-2-7 行政监督Ⅱ-4-10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Ⅱ-4-11 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Ⅱ-4-12 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Ⅱ-5- 一五法制宣传教育Ⅱ-5-16 法律援助与服务6-17 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Ⅱ-6- 一八基层党...